西安
導讀:企業對復工生產后的防疫監管負主體責任,企業法人代表為本企業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
2月7日下午,西安市政府辦公廳發布《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強化復工生產企業防疫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
全文如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委疫情防控“三個一切”“五個所有”工作要求,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穩定全市生產生活秩序,現就強化復工生產企業防疫監管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1.企業對復工生產后的防疫監管負主體責任,企業法人代表為本企業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
2.企業應按行業疫情防控指導意見要求,制定完備的疫情防控和復工方案,并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對因不符合規范要求導致出現疫情防控重大風險或造成不良影響的企業,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3.企業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落實日常監測、隔離觀察、送醫檢測等措施,建立疫情防控應急預案。企業自復工之日起至全市一級響應解除前,每日須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疫情防控情況。
4.企業要做好工作場所和職工生活場所的封閉管理,嚴格落實配戴口罩、定時消毒等防控措施,儲備足量防護物資;要加強公共衛生管理,推行錯時用餐或分餐制等,做好交通解決方案,形成防控管理閉環。
二、落實屬地監管責任
5.各區縣、開發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對本轄區內企業復工生產和疫情防控工作負屬地監督責任,必須確保將本轄區所有企業復工生產納入監督范圍。實行網格化管理,確保所有企業將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對開工復工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業主單位與企業同責,必須對企業防控工作負監督責任。
6.各區縣、開發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對轄區復工生產企業落實防控主體責任情況進行檢查。要堅持穩控當先,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對企業發生問題、出現監管缺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紀依規對所在區縣、開發區及業主單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三、積極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7.各區縣、開發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發揮積極作用,創新工作舉措,完善內部機制,科學指導、精準調度,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各項工作。
8.各區縣、開發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服務、形成合力,抓好煤、電、油、氣、運等生產要素供需監測,加強企業資金物資保障,優化網上審批服務流程,采取有效舉措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實際困難。
(此件公開)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鄭州
導讀:
1,重點民生工程(含市政重點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省市重點工程等)2月25日可以復工,2,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設工程)3月6日可以復工。
3,而其他工程(包括房地產等建設工程)需要到3月16日才可以復工!
近日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第10號)顯示:
鄭州重點民生工程(含市政重點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省市重點工程等)2月25日可以復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設工程)3月6日可以復工。而其他工程(包括房地產等建設工程)需要到3月16日才可以復工!
截至2月7日,本文是小編根據各省相關公告和信息匯總整理出各地建筑市場復工時間,各省大部分復工時間為2月10日,其中某些個別地區單獨制定建筑工地延期開工時間,比如鄭州、杭州、蘇州等地方。內容如下,僅供參考。
河南省:
據有關信息顯示,河南省內企業除防疫物資生產、居民生活用品供應、物流企業外,其他企業復工期限推遲到2月9日。
鄭州重點民生工程(含市政重點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省市重點工程等)2月25日可以復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設工程)3月6日可以復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產等建設工程)需要到3月16日復工。
江蘇省:
1月28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關于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要求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近日蘇州住建局發文明確建筑工地具體復工時間,文件要求:春節期間停工、所有新開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復工時間不得早于2月20日。
浙江省:
浙江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等相關企業除外。
近日溫嶺市住建局發文通知復工時間不得早于2月10日。
杭州余杭區明確全區建筑企業、建設工地原則上不早于2020年2月29日24時開復工(除經批準同意的保障城市運行、疫情防控需要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建設項目外)。
杭州市近日明確2月10日起,全市企業復工實行復工申報備案制,分類分區分時段有序復工。所有企業未經屬地政府審核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復工:
2月10日起,重點民生工程(含市政重點工程、軌道交通工程、亞運項目、省市重點工程等)及其混凝土生產、渣土運輸等必要配套企業;
2月15日起,安置房建設等一般民生工程;
2月20日起,具備條件的其他其他工程(包括房地產等建設工程)。
山西省:
原則上山西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近日太原市住建局發文明確:全市新建項目和節前停工的在建項目不得在3月1日晚24時前開工、復工,擬返并參與工程建設的管理人員、務工人員在3月1日前暫勿返并;疫情防控、軌道交通、污染治理等需連續作業和應急處置工程,經市住建部門審批同意后,可按審批時間開復工,建設單位及各參建單位對參與工程建設的管理人員、務工人員應分批有序組織返并,并嚴格履行疫情篩查和疫情防控方案報備。
福建省:
福建省內企業已開工的繼續穩產,減少工人流動。除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穩定生產、做好服務保障外,其他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不早于2月9日(農歷正月十六,星期日)24時前復工。
近日福建省住建廳發文:
一、施工單位要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湖北疫區擬返閩的從業人員一律推遲返閩,具體返閩時間等待通知。
二、房建市政工程需要在2020年2月9日前復工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向屬地住建主管部門報告,經屬地政府同意,同時應當采取嚴格防護措施,確保從業人員安全健康。
山東省:
山東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根據有關信息顯示菏澤市某些建筑工地暫定不早于2月24日前復工。
河北省:
河北省住建廳發文明確全省所有建筑工地開復工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 理、質量檢測、造價咨詢、施工圖審查、招標代理等建筑企業復業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
北京市:
北京市住建委1月29日發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施工現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稱“通知”),要求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點復工或新開工,并要求必須對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實施封閉式集中管理。
上海市:
上海市住建委1月27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類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時復工或新開工,相關務工人員在復工前不提前返回工地。
天津市:
天津市住建委發文:各建筑工地所屬建設單位負責組織項目各參建單位對春節放假期間或假期前已離津人員進行排查登記,立即通知其暫緩返津,何時返津,視疫情控制情況和統一部署再另行通知;
重慶市:
1月28日,重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發布通知,要求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復產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
湖北省:
1月29日晚, 湖北省召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例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會透露:經省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全省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13日24時。
廣西壯族自治區:
1月30日,廣西住房城鄉建設廳通知要求要求2月9日前,全區所有在建項目一律不得復工,具體復工時間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另行通知。
四川省:
1月28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建筑工地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密切關注本地疫情防控進展,按照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要求,自行確定建筑工地開工復工時間,同時加強對開工復工項目疫情防控指導,督促施工單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凡是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項目管理人員未到崗及安全條件不合格的,應暫緩開工復工。
湖南省:
湖南省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長沙住建局發文:全市新建項目和節前停工的在建項目不得在2月8日(正月十五)晚24時前開工、復工;春節期間未停工項目和需提前開工、復工的特殊項目,要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方案,明確開工、復工范圍,嚴格落實工地復工要求,實行屬地社區和相應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雙報備審批制。
甘肅省:
2月2日后,各地各部門應有序組織企業、建設項目開復工。根據企業生產需要、外地務工人員使用等情況,由企業自行提出開工申請,經地方政府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工業園區同意后,有序開工。其中甘肅省交通運輸廳發文:全省公路建設項目(不含冬季末停工項目)2月底前不得復(開)工。
廣東省:
1月2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下發《關于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要求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等相關企業除外。
遼寧省:
遼寧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等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云南省:
除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省內各類企業及建設工程項目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吉林省:
全省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2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陜西省:
陜西省行政區域內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除涉及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安徽省:
安徽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海南省:
為有效應對“返工潮”對海南防疫工作的影響,海南省企業可靈活安排工作。從島外返瓊人員一律實行14天隔離觀察,有癥狀的一律集中觀察。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貴州省:
不得早于2月9日復工。